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关注我们获得更多环保资讯


及时雨又来啦!近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的“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12条有力精准的举措,助企纾困“有温度”,让企业发展“加速度”。

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两会部署,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制定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支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服务并促进我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稳”“开门红”。

制图/张平原


“这是我们连续第三年出台助企惠企政策,措施还逐年‘加码’,在强化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接续服务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此次12条措施。该局结合开展“服务发展提升年”活动,用更务实管用之策,助企纾困解难。同时,精准发力,守好生态高颜值、促进发展高质量、服务民生高品质,为助力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绿色根基。

据悉,相关措施自2月10日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023有力度12条措施惠企再加码



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

落实“一个窗口对外”改革,强化窗口能力建设,全面推行全流程网办。实行重点项目专班工作制,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动态更新全生命周期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清单,持续保障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导向作用,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系统,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做好禁止时段 施工审批(证明)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时段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申请,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用时,申请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指导海洋工程废弃物 倾倒许可证报批

指导帮扶海洋倾废单位申请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争取上级审批单位指导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倾废需求。

    高效配置排污权指标

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储备排污权以优惠价格快速保障全市建设项目需求。对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储备排污权按2022年优惠出让价格的80%优先保障;对其他建设项目继续按2022年优惠价格、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快速保障。

    强化重金属要素保障

统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调剂,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动态更新全口径清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为重点项目谋划重金属准入条件,为企业准入做好服务保障。

    优化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评审流程

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用地规划和审批的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深化土壤污染状况先行调查试点工作;修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相关技术文件,加强对第三方调查单位帮扶指导和监管。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优化专项资金补助流程、限额和范围,加快补助资金审核进度和资金兑现。指导企业准确快速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符合中央、省级入库项目运用条件的给予“三优先”,即优先安排专项资金、优先协调金融支持、优先予以要素保障。

    加强绿色金融保障

充分衔接绿色信贷等政策制度,推动增加绿色贷款额度,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和碳普惠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施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额差异化定价,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工作落地落实。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项目产业化

推动策划生成环境治理项目,通过“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融合实施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优惠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

    持续助力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制定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方案,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和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营商环境的烫金名片。

    推行柔性执法监管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予现场检查。持续实施并适时扩充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实施“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执法监管。

    指导企业信用修复

做好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对存在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时,增加企业信用修复权益告知环节。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已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您可以登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xm.gov.cn),点击“政务公开”栏进行搜索查看。

您还可以直接登录:

http://sthjj.xm.gov.cn/zwgk/tzgg/202302/t20230214_2719348.htm,下载查看具体办事指南。




2022有实效9条措施帮企业纾困减负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带队走访调研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详细了解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助力企业发展。(市生态环境局 供图)

2021年10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出台《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

2022年4月,该局再次印发实施《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三送三促”服务企业活动,9条措施帮助企业纾困减负,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策划大气、水、海洋、土壤和地下水综合治理等储备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2022年共策划生成四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65个、总投资512.8亿元,策划项目投资总额居全省第一,前三季度综合评价得分全省第一。

全年市生态环境局争取上级资金6771万元。共补助2022年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25个,补助金额共1176.7万元。


简化涉疫项目环评

积极服务保障新增“三类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建设项目),按流程即时出具环境准入意见。2022年审批“三类建设项目”6件。


加快项目环评审批

完善“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推行“一窗通办”“全程网办”等提速增效措施。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由专人专班主动靠前跟踪服务,提前研判重点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的制约因素和要素保障需求。实施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即来即办,提高项目审批速度。2022年实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占比77%,518个项目节约审批时限1.5万个工作日。

    做好排污权保障

2021年10月以来储备排污权以优惠价格、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快速保障全市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需求。2022年共保障159家工业企业169个建设项目总量需求,出让排污权指标304吨,交易金额合计1201万元,为企业节省资金402万元。

    加强重金属要素保障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合理确定减排目标,分解减排任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指导帮扶,为企业纾困减负。动态更新重金属全口径清单至107家。主动靠前服务重点项目,为企业谋划重金属准入条件,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保障医废处置能力

制定《厦门市垃圾污水处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垃圾污水处置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要求。推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医废改造,增加医疗废物处置能力0.75万吨/年,该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整体调试并处于试运行阶段。

    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

制定《推进非现场监管促进企业绿色领跑工作实施方案》,动态更新《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已新增104家企业,对清单内企业及守法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采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助力执法效能再提升。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继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细化从轻处罚事项3类、减轻处罚事项3类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3类,增设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类,2022年对45家次单位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累计减免处罚金额230.25万元。

    帮助企业维护信用

指导企业做好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工作,共为69家企业完成违法信息信用修复79条;指导26家企业完成信用等级修复。“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获评2022年度厦门市“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

来源:厦门日报